当前城市供水行业面临着供水水质标准不断提高与水环境污染带来的原水水质下降的双重压力,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国家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有关规定,以地表水为水源水的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质量,应该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类水质,然而根据环保部门2010年的环境公报显示,劣于三类以上的水体(不能完全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近4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对全国设市城市、县城4000多座水厂的原水情况以及设施状况能否满足新的水质标准要求,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地方据此编制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规划,经“两上两下”的不断完善,形成了这本《规划》。根据该《规划》,“十二五”期间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范围包括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包括全国重点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发展的非县城建制镇),到2020年规划范围扩展到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的《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作为一部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将对“切实解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水环境污染状况并未得到根本的遏制,水源恶化程度不断加剧,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的投入,但水环境修复是个漫长的过程,水中大量的溶解性有机污染物,使得传统的净水工艺难以适应。随着我国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的不断提高,从1985年老标准的35项检测指标提高到如今新标准的106项,不仅是增项多,而且指标的严格程度也有所提升。比如浊度(病原体、有机物的微污染物载体)标准从1985年的3度降到1度,而1976年的标准是5度,这意味着随着水质标准的提高,相对应的净水工艺也要跟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