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议,为切除建筑行业非法分包的毒瘤,应废除总承包企业资质。有人认为,规定承包行为只能自行承包实施,不能分包。要制定认定非法分包的标准,从制度上切断分包的链条。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建筑行业。
目前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非常严重,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许多环节。这与目前建筑领域的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建筑行业的一部大法,建筑法还是在计划经济氛围非常浓厚的时代制定颁布实施的一部法律,具有鲜明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现行建筑法实际上是一部管理法,是一部管理施工单位、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没有体现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规范与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市场主体行为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
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筑行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陈舒认为,建筑法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行业的发展。在现实中,建筑法被边缘化,已经被有关的条例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所替代。现在许多市场都在逐步放开,但是建筑行业却没有完全放开。在管理上,政府的权力太大、管得太宽,实际上管理不过来,反而给腐败的产生留出了很大的空间。
对于建筑法的修改,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多采用市场调节的手段。建筑法修改2006年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但是至今一直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筑法修改列了包括29项内容的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她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协助下,先后在二十余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