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正处于稳步推进中,最新的进展是,第二批湘潭、鄂州两地仍然在低调开展试点准备工作,其中鄂州方案已上报,湘潭方案还不明朗。全国扩容时间表尚需中央、地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综合各方信息,房产税从试点开始推广,将房产税、城镇土地税进行合并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一些地区将在存量环节征税,非投资的首套住房将有优惠措施。
目前征税技术上不存在障碍,障碍在于如何稳步替代现有的税收体制与土地财政。存量房的信息已经基本准备就绪。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09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去年末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城市陆续发布公告,对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招标建立“存量房数据信息库”。截至今年,一些省份已经做到全覆盖。该系统将成为天网,房屋地段、面积、产权等各项与评估有关的信息将纳入其中,为房产税奠定数据基础。
按照市场房价评估也不是问题。从今年7月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确认,这种估价技术同样将应用在未来的房产税征收中。事实上,目前房地产市场为满足房地产交易所需,已经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被市场认可的资产评估体系与评估队伍。